催收国家标准将出台,八家消金公司公示外包催收机构
由于缺乏统一标准,消费金融行业贷后催收业务管理松紧不一,合规问题频现,不仅给金融机构贷后管理增添困扰,而且给消费者保护造成隐患。催收国家标准出台在即,消金催收业务也将迎来更加统一规范的合规指引。
最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表示,已经会同中国银行业协会等相关从业机构共同研制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国家标准,目前该标准已通过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
考虑到国家标准发布尚需时间,催收业务亟需规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研制了《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待催收国家标准出台后替代该指引。该催收业务指引已经发布并施行,适用于消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业务。
根据《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消金公司要切实履行贷后催收业务主体责任,审慎实施外包,通过官方网站等本机构官方渠道统一公开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众所周知,消金线上业务具有小额、分散、高频的典型特征,加之高信用风险下的坏账率较高,导致贷后管理工作量巨大。一般消金公司会采用外包催收的方式协助贷后管理,提升贷后处置效率。然而,外包催收这一行业主流模式,却成了消金公司客诉和监管处罚的重灾区。
如今,统一趋严的催收标准直指外包催收漏洞,从信息披露到合规指引,给消金公司外包催收戴上“紧箍咒”、系紧“安全带”,引导催收业务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八家机构公示外包催收
在更严格的催收标准指引下,消金公司纷纷加强自身贷后催收业务管理,特别是强化外包催收管理,并应监管要求公开披露外包催收机构信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消金公司中已有八家机构公开披露了外包催收机构信息。
2023年8月,金美信消费金融发布委托催收机构信息公告,合作催收机构共有两家,分别是福建甲一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昂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哈银消费金融公示合作委外催收机构信息,合作催收机构共计32家,包括沈阳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徽商财富金融富外包(北京)有限公司、郑州君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巨元信用咨询有限公司、重庆了凡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玖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国正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等。
2024年4月,锦程消费金融发布外包催收机构信息公告,锦程消金合作了27家外包催收机构,包括阿拉丁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怡森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信天下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湖北辰泽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元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吉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西众天下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等。
2024年2月,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发布合作催收公司信息公告,截至2024年1月,阳光消金合作了10家催收公司,包括厦门银信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一诺银华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北京互连众信科技有限公司、众势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华道数据处理(苏州)有限公司、富滇金融服务外包(北京)有限公司。
2024年4月,南银法巴消金发布委托催收机构信息公告,南银法巴合作催收数量高达63家,包括北京分时跃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易金昌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创易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中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百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万乘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中威信用管理(江苏)有限公司等。
2024年3月,宁银消费金融公示合作催收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共有5家合作机构,包括安徽征信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智信(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锦荣中汇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重庆两心金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智领星辰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河北幸福消费金融合作机构信息公示,合作催收机构12家,包括湖南德丰同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湖南磐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鼎盛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信任度科技有限公司、宿迁云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互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家口幸福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等。
去年刚开业的建信消费金融也披露了资产保全业务合作机构,包括青岛联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CBC(北京)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德律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恒源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锦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一诺银华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从披露数量来看,消金公司合作的外包催收机构数量多、分布广,体量越大、客户覆盖区域越广的消金公司,合作的外包催收机构越多。这些外包催收机构处在消金公司贷后业务的最前线,它们的专业程度、合规力度决定了消费者对消金公司品牌的感知。
催收与反催收皆遭严管
从披露时间来看,消金公司在催收标准趋严、消费者保护上升的背景下,今年加快了外包催收机构信息披露,虽然尚有部分机构仍未公示,但统一公开披露已成必然,接下来还会有更多机构进行外包催收信息公示。最新修订的消金公司管理办法,也明确要求消费金融公司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借款人合作催收机构的相关信息。
消金公司公开外包催收机构信息,也让原本神秘的外包催收业务从幕后走向台前,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催收外包业务管理,而且有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减少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合规隐患。
不只是信息披露,消金公司催收核心业务,包括自营和外包催收、债转后的催收,也遭到史无前例的严格管理。具体来看,涉及到催收告知、催收频次、催收时间、失联修复等内容。
根据《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在告知式催收中,催收内容(含催收模版)应经金融机构事先审核确定,内容应真实准确、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未经金融机构事先书面同意,第三方催收机构不应变更催收内容。
催收频次上,以语音形式(含智能语音)进行交互式催收,催收频次应严格控制在合理、必要的范围内,与单一债务人主动有效通话每日不应超过3次,与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催收时间上,双方未约定催收时间的,催收作业不应在每日22:00至次日8:00进行;联系人管理上,联系人明确拒绝催收人员的请求或要求催收人员不得再联系的,催收人员不应再与其联系。
对于最易滋生风险的外包催收环节,监管明确了金融机构催收管理主体责任,要求金融机构应加强对第三方催收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防范不当催收、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根据今年四月实施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应当落实催收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合作催收机构的管理,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催收策略及合规要求,制定催收机构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依法合规开展委托催收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透露,自催收业务严管以来,消金公司普遍采取了更加审慎的合作模式,从门槛准入、信息安全、业务规范等层面,对合作催收机构制定了“一票否决”的从严管理机制。
特别是在信息安全层面,消金公司特别重视借款人信息安全,一般只将必要个人信息(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借款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并持续评估第三方机构收集信息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与催收机构签订权责协议,要求催收机构采取保护措施保障借款人信息安全。
规范催收业务的同时,监管对于消金领域反催收、非法代理维权等乱象,也给予从严打击。
5月10日,行业内首个金融机构应对反催收规范性文件《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应对异常维权指南》出台,对于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向金融机构施压以牟取不当利益的维权行为,从业机构可不受理异常维权。
《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亦明确提出,相关行业自律组织应组织行业共同应对反催收联盟、专业反催收等黑产带来的危害,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反催收联盟、专业反催收等黑灰产产生的原因,制定解决的方案、措施并推动行业落实,必要时形成政策建议向金融管理、公安、司法等部门报告。
催收与反催收治理一同推进、兼顾而行,本是催收业务规范化、合规化发展的一体两面。对内管理好催收,对外防守好反催收,是消金从业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