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支持企业挂牌上市的若干措施》正式出炉,下称《措施》,将从2022年11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还明确2021年1月29日至该措施施行之日前的,参照该措施执行,据《德阳市企业挂牌上市奖励标准》的规定,明确后备企业入库奖励,股份制改造奖励,挂牌奖励,上市辅导备案奖励,上市申报奖励,首发及再融资奖励,间接上市奖励,人才奖励,股权激励奖励,机构服务奖励10条补贴政策包,每一条都力度之大。
一,后备企业入库奖励,(一)德阳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审核通过的入库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二)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审核通过首次入库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配套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进入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和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以下统称“后备企业”。
二,股份制改造奖励,1,股改费用补贴。对与中介机构签订改制辅导等相关协议,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后备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贴。
2,股权登记托管费用补助。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后备企业,在辖内股权托管机构进行股权登记托管的,自托管年度起连续5年,给予30%托管费用补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三)股改贡献奖励,后备企业因上市股改,需将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或因土地,房产,设备评估增值或补入账的,受益财政按“一事一议”方式,根据其对本地经济社会贡献给予奖励扶持。
三,挂牌奖励,1,天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备企业在天府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专精特新板、一带一路板挂牌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2,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首次在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挂牌,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80万元奖励,由基础层首次调整至创新层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四,上市辅导备案奖励,后备企业首次在四川证监局辅导备案,并在中期验收合格后,给予50万元奖励。
五,上市申报奖励,后备企业首发上市申报材料获京,沪,深证券交易所受理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六,首发及再融资奖励,1,后备企业在A股或者境外首发上市募集资金3亿元以下且5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给予100万元奖励;首发上市募集资金3亿元及以上且5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给予奖励200万元,上市当年或第二年企业营业收入达3亿元的,叠加奖励100万元,2,后备企业和上市企业(含境外上市)成功发行股票,不包含首发上市融资,优先股,可转债,且所募集权益性资金5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按实际募集资金的5‰予以奖励,当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七,间接上市奖励,1,异地迁入奖励,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异地“借壳”“买壳”上市后,拟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并承诺10年内不迁离的,经相关部门核查无相关违法违规情况准予迁入的,参照首发上市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2,中介费用补助,企业以资源换、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间接上市,中介费用由受益财政按其实际费用总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八、人才奖励
后备企业的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自任职的第二年起,由受益财政按照其上一年度,对本地经济社会贡献的50%给予奖励,期限3年,每户企业奖励人数不超过4人,奖励总金额不高于50万元。
九、股权激励奖励
1,股权激励奖励,后备企业完成股改并对高管、核心骨干人员等实施股权激励的,给予20万元奖励,2,员工持股平台扶持措施,挂牌,上市公司和后备企业采用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自合伙人在德开展首次经营活动之日起,5年内由受益财政按照其对本地经济社会贡献的80%予以奖励。
十、机构服务奖励
银行,证券,基金 咨询公司等各类机构,为我市引入优质企业落地注册,并在下一年度被列入后备企业的,引入企业经四川证监局辅导备案的,给予该机构10万元奖励,5年内在A股首发上市的,给予该机构200万元奖励。